如何核算利润分配?股东的股利分配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是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即亏损)的,不再进行后续分配;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即本年累计利润)的,可以进行后续分配。第二步,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础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度的税后利润。只有年初无累计亏损时,才能按当年税后利润计算提取金额。这种“损失补偿”是按照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规定的损失后的损失无关。关键是不能用资本来分红,没有积累的盈余就不能提取盈余公积金。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分录。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款:本年利润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缴纳,比例为25%
借款:所得税
借款: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款:有优先股的,提取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股利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支付-应付股利。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款:盈余公积借款: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章程和投资者协议。利润分配的顺序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的剩余利润。它是企业在以后几年分配的利润余额。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相比,企业在未分配利润的使用上具有更大的自主权。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补偿)和历年分配(或补偿)后的未分配利润(或亏损补偿)。本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提取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详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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