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确定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的组合和内部构成形形色色,而作为某一项资产却可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就某一种具体的评估方法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就三种方法总体而言又存在着普遍性和方法之间的互补性.
在许多国家评估人员普遍认为三种方法的协同运用,可以克服独立使用某一种方法的缺陷,提高评估的正确性.评估方法的选用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必须与评估对象相一致.评估对象的资产不同,所要求的评估方法也不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评估对象.从评估对象看,如果评估对象能满足评估方法的诸要素,那么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均可使用,因为评估人员总是寻求最简单,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价.
从评估对象来分析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问题,事实上就是依据参数的可求性来寻求方法,有何种参数可得到,我们就用何种评估方法来评估资产价值.从评估对象上来认识评估方法适用范围问题与评估目的和估价标准并不相矛盾.尽管不同的资产业务,其所适用的估价标准不一样,但是这一点在理论上不可能成为选择评估方法的一个依据,因为各种评估方法都具有实现不同要求的内在功能.从评估方法看,如特指某评估方法,那么必须能找到该评估方法所需的基本要素.比如成本法,贵荣鼎盛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有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的具体参数,我们才能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价值.这种寻求参数的过程,也是资产评估方法的实质性内容.在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中,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主观与客观,先进性与合理性的辩证关系,按照管理学上的满意原则,从而选择最满意的资产评估方法.例如固定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各种损耗的测算,需要专门的方法,在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时必须慎之又慎,只有认为适合评估对象时方可采纳,否则将会事倍功半,贻误时机.
其次要严格与评估标准相适应.评估标准决定了应该评估的价格类型.每一种价格类型都有着特定的基础数据来源,有着特定的影响价格的因素,从而对获取,处理,分析,利用信息资料都有一定的要求,并要求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与评估方法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否则以方法取代标准,以技术方法的多样性模糊公允标准的确定性,就容易出现错误,直接影响资产权益以及有关当事人的权益.
再次要受客观现实条件,特别是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各种方法都要依据一系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处理,转换.没有相应的数据作为基础,那么各种方法就成了一句空话.因而,要根据现成的资料,以及经努力能搜集到的资料的满足程度,来选择适当的方法.
最后把资产纳入不同评估途径中统筹考虑.如果一种评估途径里有各种评估方法,可按上述四项规则进行择优.由于对评估结果进行相互验证的需要,还要在其他途径下选择评估方法.至于某项评估业务需要从两个还是三个途径来相互验证,一方面取决于各数据的质量和方法的适用性;成都贵荣鼎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另一方面也决定于资产业务本身的性质及其价格的灵敏度.例如对于有活跃的市场,并能找到与评估资产相同或者相近的参照物时,我们一般采用现行市价法,因为其评估的参数,指标可直接从市场获得,更能客观地反映被评估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依据参照物的现行交易价格,参考被估资产与参照物之间的时间差异,地域差异和功能差异等因素,估算出被估资产的评估值.
采用这种方法评估出的结果一般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参照物的专用机器,设备及其他资产,我们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首先根据现有条件的不同,分别采取重置核算法或物价指数法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采用年限法依据有关资料估算被估资产的有形损耗;采用收益现值法中的年金现值系数法,通过调研被估资产的有关生产技术参数与现同类资产有关生产技术参数的差异,估算出被估资产的功能性贬值;通过调研被估资产产品的原料供应和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估算出经济性贬值.在充分考虑以上各因素的情况下,估算出被估资产的评估值.
总之,使用资产评估的各种方法都需要特定的数据资料支持,也都有特定的运作规程.因它们各具特色又具有各自的局限和不足,要想弥补单一方法在运用范围上的有限性,以及评估准确率。
二、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呢?
资产评估有三种主要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目前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基本上套用了上述办法,目前处于探索和试用阶段,理论和方法都不够成熟。但是,了解和掌握这些方法,对于技术买卖双方、技术经纪人有一定必要性,从长远看,对技术商品开发、交易和管理的规范化也有重要意义。
成本法用于技术评估的含义是:运用现实费用标准,参照历史成本,重新研制开发一项技术所需要的成本。因此,该方法又称重置成本法。
成本法评估的结果通常为技术价格的下限(即最低价),与实际使用价格有很大差异,应当根据使用时间和条件变化进行调整。有的技术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实现价格远远超出开发成本。
三、资产评估的对象是什么呢?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砰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
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呼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
全文2.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