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存在未能按约偿还债务的人士而言,倘若他们决意逃避其所负有的义务,那么此种违法行为将受到人民法院的严肃惩戒和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就是在这类人坚持无视法院裁决时,法院便有权采取司法拘留这一严厉手段予以制止,且对案件情节严重者还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甚至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仅凭欠债却拒绝偿还而引发的矛盾冲突既属民事纠纷范畴,通常并不会触发刑事责任之承担。
然而,当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交诉讼状,且成功获得胜诉后,若债务人和解期限届满之日仍未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便有权寻求法院的强制执行。
此外,倘若债务人名下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同时委婉拒绝遵循法院已存档的生效判决,那么就会导致包括逾期付款在内的不良信用纪录被存储于个人的信用报告之中,可能还会存在被禁止高档消费以及出入境的惩罚性措施,部分甚至可能遭受司法拘留的后果。
更为严重的情形是,假如责任人具备执行法院判决的经济实力但仍抗拒执行,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涉嫌构成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必须对此类违法行为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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