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银行,违反规定为他人签发信用证或者其他保证书、存款单、信用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一、骗取贷款罪四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犯罪行为人系直接故意,也即出具骗取贷款的目的,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信贷资金制度;客观的行为表现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二、非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有:
1、本罪侵权的对象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心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新刑法对金融票证罪的处罚标准?
新刑法中关于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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