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违反规定”,是指违反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则。“为他人”不仅包括为自然人,而且包括为单位。“保函”,是指银行办理代客担保业务时,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保证函件。“票据”指金融票据。“存单”即银行存单。“资信证明”,是指提供客户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信用程度等情况的证明文件。“造成较大损失”,应从经济的观点考察,既包括使金融机构遭受较大损失,也包括使其他有关个人或单位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案例:
我的女朋友在农村合作信用社上班,最近他们信用社主任因挪用银行资金被逮捕。现在,我的女朋友和另一个前台操作员也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罪名是挪用公款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我的女朋友确实没有挪用公款这个我知道。但是确实存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而且这些违规基本上都是在主任的指使下实施的。她不是专业银行从业人员,所以并不了解主任这么做是干吗,现在才知道在挪用公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女朋友能被确认为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吗?(主任挪用公款大概5、6千万)
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的表现形式不仅仅是为自己挪用,也有可能给他人使用,至于你朋友涉嫌何种罪名,则要根据调查的证据材料具体分析。
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一)概念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违反规定”,是指违反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则。“为他人”不仅包括为自然人,而且包括为单位。“保函”,是指银行办理代客担保业务时,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保证函件。“票据”指金融票据。“存单”即银行存单。“资信证明”,是指提供客户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信用程度等情况的证明文件。“造成较大损失”,应从经济的观点考察,既包括使金融机构遭受较大损失,也包括使其他有关个人或单位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