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可否向物业索赔?
在司法界,这个问题未有定论,在判断物业是否承担责任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内车辆停放及行使的管理责任;
(二)有无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依照约定履行了相关的管理责任;
(三)物业对汽车停放收取的管理费是车位使用费(停车费)还是车辆看管费(看车费)。
(四)因为受损车主主有证据证明物管收取的是车辆看管费,才能从法律上要求对方赔偿。
(五)因此,车主在交费停车时,要留意票据背面是否注明是车辆看管费,车辆万一受损,好有凭证。
二、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三)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三、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
(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
(四)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
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2、移交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