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自己买房怎么处理属于女方的
时间:2023-03-23 11:42:06 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这种情况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女方是以自己的婚前财产出资购买;其次,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再次,房子已经支付了全款,这个条件需要注意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情况:这种情况的房子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还没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首先,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算是付款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双方共有;其次,双方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用双方共同财产买房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

一、父母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买的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4、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1、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李女士的父母在女儿女婿登记结婚之后购买涉案房屋,其出资意图在于保障女儿女婿的家庭稳定,是对吴先生和李女士双方的赠与行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一般是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父母出全资的,认定为按份共有。如果双方父母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共有。

4、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一般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5、双方都提交了当时借款的借条并提交了房产证佐证房产现有的共有状态。法院认为,婚后双方共同借款部分购房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有房产。婚后购房,双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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