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了钱主动写欠条算诈骗吗
当事人所谓被骗子骗了钱,对方害怕坐牢就写了借条,此种情况是属于诈骗行为,还是民事纠纷,要报案后由公安机关确定。如果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诈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对违法人员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对诈骗案件的金额按照数额巨大、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对违法人员的违法情况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判处违法人员的刑期,退还案件中涉案的金额给案件的受害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类型的案件的时候,是需要仔细的搜集相关的线索并且调查取证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骗了钱并且主动写了欠条,是否属于诈骗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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