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几个月才能拿到的钱
拆迁补偿款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拿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发放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服该怎么办理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和费用
拆迁补偿费包括的内容和费用如下:
1.房屋价值的损失赔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赔偿;
3.本人因房屋被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赔偿;
4.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n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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