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未过户能否对抗执行
房屋买卖未过户能对抗执行,但是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房屋买受人已经支付完全部价款(或依约支付部分价款并按法院要求支付剩余价款);
2.合法占有房屋;
3.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的;
4.对其就房屋所享有民事权益的保护优于一般债权。
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程序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三、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的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注意,胜诉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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