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模式,是指在会计这一系列实践活动过程的标准形式,表现在某一国家在某一特定时期对会计数据的处理、加工、最后形成财务信息等一连串过程中的特殊表征。各国(各地区)因国情、政治、经济体制等财务会计信息规范的研究不同,所属会计模式也不全相同。例如,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中,荷兰模式是以商业经济学为导向,注重理论的会计模式;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则侧重于商业惯例的考量而受实用主义影响较深的模式。不同经济环境,不同的会计模式类型,产生不同的财务会计信息规范形式。一般而言,属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大多采用会计准则作为财务会计的规范形式;而以宏观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则以会计制度为其会计核算实务的规范体系。这二种规范形式其侧重点也会产生一定的差异。以下笔者试就二者的区别进行比较分析:
1、服务目标的不同。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一个制约机制,主要存在并用在企业进行微观经营决策,或投资人、债权人进行投资、理财决策的参考,并透过微观经济活动影响宏观经济利益,其服务目标以微观经济利益为主,兼顾国家宏观利益;会计制度因受计划经济宏观管理思想的影响与需要,主要的目标是服务并保护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至于服务于微观经济利益,只是一种补充职能,这是二者根本之差异点。
2、制定机构的不同。会计制度普遍由政府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属于财政法规的内容,具有法律性质,因此强制性高,如前苏联和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则较有弹性,既可由政府财政部门制定,也可由政府授权于民间独立的会计组织制定,甚至还可由民间会计组织独立制定。但不论以何种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的作用,其规范指导性要大于强制性。
3、规范的灵活度不同。受宏观管理者主导的影响,会计制度是一统到底的会计规范方式,要求在一个部门、行业或地区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企业无权依它的具体情况,规定合乎自己特点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也无权增添有助于经营、理财决策所需的指标,这种统得过死的缺点,实际不利于企业及宏观经济的发展。反过来看,会计准则对会计实务的规范,一般只作一些原则性的要求,不作太具体的规定,这样就保持了企业各自制会计制度的灵活度。
4、会计政策选择的自由度不同。因为会计制度制定的一体化要求,对某些会计核方法,可以说没有选择的余地,或是只能在规定中的方案去选择。至于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是比较宽松的,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备选范围内拥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主权。由于会计准则的这种可选择性,会计人员就必须有专业的素养,才能做出合理的估计和判断,就这点来说,会计准则比会计制度的层次要高一些。
5、规范的对象不同。会计制度是以一个特定行业中的企业为规范对象;会计准则则是以某项济业务和某项目为规范对象,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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