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利与弊
时间:2023-04-15 14:50:10 4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当前诉讼代理人不规范诉讼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不良后果有如下几点:

1、追求自身利益,迎合当事人不合理诉求,积极鼓动当事人诉讼,增加了法院工作压力和审理难度。其个别诉讼代理人和律师片面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将原本可以通过调解和诉前调解渠道解决的案件拉入诉讼渠道,导致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法院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鼓动当事人诉讼成功的前提,往往是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允诺了一些不合理诉求,进而激化了矛盾,导致调解成功率降低,加大了法院审判工作难度。根据对2009年民事审判案件的抽样调查,抽取的10件案件中,有律师或诉讼代理人的占90%。对2009年调解结案的案件调查显示,调结的10件案件中,有诉讼代理人和律师的占8O%,调结率只有3O%。经对2009年立案受理的案件抽样调查,抽样的10件案件中,6件有诉讼代理人,其中调解结案为3件,调解率为50%;4件没有诉讼代理人,其中调解结案的为3件,调解率为75%。

2、提留当事人款物,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往往对诉讼代理人和律师寄予极大的信任,而将自身权利全权委托。个别诉讼代理人和律师对案件不负责任的行为,常常会导致当事人原本可以获得的合法权益却走上败诉的道路,激化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激化了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矛盾。在胜诉后,部分诉讼代理人和律师以全权代理的身份领取当事人的款物,再以物质相要挟,要求当事人支付额外费用,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3、将败诉责任推卸给法院,影响法院司法公正形象。当法院判决达不到其与当事人允诺的标准时,诉讼代理人无视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推卸自身责任。将责任推到法官头上,促使那些法律知识匮乏、思想单纯的当事人不断上诉或信访,变相增加了法院工作的压力,使法院积极树立司法公正形象的努力收效甚微,严重影响到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

二、正确行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代理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新时间:2024-01-31 14:15:05
查看代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诉讼代理人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利与弊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诉讼代理人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利与弊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