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卖房人在卖房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民警介绍,卖房人反悔的理由比较常见的有:没有收取定金;尚未办理房产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等。
据介绍,从该类型案件的结果看,卖房人都败诉了。根据合同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无效事由或没有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不论是买房人还是卖房人都应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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