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父母和养子女能否结婚生孩子
养父母与养子女不能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而收养关系也属于直系亲属关系。但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养父母和养子女没有收养手续怎么办
收养没有办手续的,建议根据当地相关的规章制度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法律关系怎么证明
具体可以凭借合法有效的《收养证》或者办理收养登记的有关机构的相关存档来予以证明双方是收养关系。此外,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可以凭借相关的证言、证明材料来证明是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n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n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n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n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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