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猥琐学生应该负性骚扰罪刑事责任。
性骚扰属于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
骚扰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以其他方式写恐吓信或者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编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认定性骚扰罪的方式如下: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2、行为方式的认定;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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