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流浪救助机构
时间:2023-05-10 16:01:36 3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就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注: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以上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4、对没有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东莞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

电话:0769-22678923

救助站可以提供公益寻人服务,为社会提供走失人员的查询和协助寻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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