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再婚男初婚,对于男方而言是一胎,如果女方之前有孩子,则对于女方而言是二胎。
一、怀孕期间可以提出减少抚养费吗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双方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必然会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在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在女方再婚怀孕后,随着各方面开销的增多,可能支付孩子抚养费时会有一定的压力,这个时候女方能否申请减少抚养费吗?其实女方是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支付多少的子女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女方可以找男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男方已结婚,女方有2个孩子了,能再生育吗?
可以,但要满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特殊情形。如果男方是初婚未育,本应的生育权还在,两人组成新家庭后,可以通过申请再生一个合法的孩子。但前题是女方的两个孩子必须都是合法的计划内人口才可以,如果女方第二个孩子非计划内人口,那就必须先缴清这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原后再向计生部门申请再婚家庭孩子。
三、女方离婚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女方的经济补偿,如果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其男方是要支付给女方相应的抚养费的;对于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女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对于因男方过错离婚的情形,其无过错方的女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对于补偿的标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其具体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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