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弃车逃逸的,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的赔偿如下:
1、车祸撞伤人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3、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赔偿;调解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民法典交通事故新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机动车身份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救助、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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