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申请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审批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时5个工作日)
审批处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确认决定(限时3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时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南宁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8项中“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第9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第10项“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第11项“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第71项“安全保护服务人员”第73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5、《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规定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砌筑工等11个职业资格,实施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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