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财产多的家人有身心障碍的与家庭疏离的继承人无力处理的
那些人必须考虑将财产交付「遗嘱信托」?
对很多人来说,「信托」依然是相当陌生的名词,更遑论是「遗嘱信托」了;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做遗嘱信托的必要。
那些人比较需要做「遗嘱信托」?中央信托局信托处副理刘玉枝认为,一般而言,具备下列条件或面临下列情况的人,可以考虑和信托业者谈一谈。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与业者共同拟订一个「信托约定条款」,并将信托约定条款列入遗嘱当中。
第一,如果你名下有可观的财产,担心将来在财产分配上会有困扰,你就可以考虑遗嘱信托;因为,信托的好处是可以将财产集中管理,毕竟,纵使你的财产继承人(或受益人)有N个人,但是,受委人(即信托机构)只有一个,而信托可以让你的财产充分发挥集中管理的效果。
第二,你的财产继承人若是属于身心障碍、或是没有能力处理或管理财产,甚至是无法控制自己(例如无节制的花钱);碰到类似状况,你最好是考虑下做一个遗嘱信托,好让你的财产继承人,往后的日子不致陷入「经济困境」。
第三,如果你不知道自己什么会「走」(死亡),而且,当你离开的时候,继承人有没有能力处理你所留下来的财产时。
全文5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