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结婚证的婚姻,若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只能够起诉离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况下,没有结婚证就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非法同居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非法同居不构成婚姻关系,所以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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