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爷,年岁已高,身体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而两个子女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长期居住在地下室心灰意冷的杜大爷,将一儿一女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和医药费,并提供正常的居住场所。
王阿姨,年近八旬,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小的儿子也都抱上了孙子,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可在子女赡养上出现了问题。女儿认为母亲年轻时对儿子付出的多,儿子应多尽孝心;儿子认为儿子女儿都一样,应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结果老人处在了子女不少却没地儿可去的尴尬境地。
还有许多年轻人借口挣钱、奔事业,陪老人的时间少之又少,使得许多老年人无人照顾,独守空房
在现实社会中,不尽赡养义务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和谐社会抹上了不和谐的一笔。
□短评
百善孝为先
赡养父母,是法律为每个公民规定的义务。作为子女,赡养父母于情于理于法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孩子,从年轻慢慢变老,他们的身体与心理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希望子女能照顾自己,经济条件不错的老人则盼望着孩子能常回家看看,经常来跟自己聊聊天,尤其是失去老伴的另一方,更希望子女能多陪陪自己,解除独处的寂寞。
创建文明和谐社会,处理好家庭成员的关系,尤其是子女与长辈的关系是一个重要方面。做晚辈的照顾好老人,这就需要了解老人的心理特征,不仅要从物质上孝敬老人,更应多抽时间陪陪老人,了解他们的内心,减轻老人的伤感忧虑;应鼓励老人主动去找有趣的事情做,不至于感觉孤独寂寞;有条件的,应定期给老人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让他们更安心惬意地生活;碰到脾气大、性格暴躁的老人,做儿女的要多理解老人,包容老人的小脾气。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谁都会有老去的一天,父母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要爱我们的父母,一切以孝为先。不尽孝的儿女们不仅为法律所不容,更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世人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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