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时间:2023-03-30 14:14:07 4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物业管理费自提供物业服务时当月开始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购房者实际收房后次月自行缴纳。

一、没办产权证用交物业费吗

没办产权证,但是已经实际入住,应当交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费必须交吗

物业费是必须要交的,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实际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合理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物业欠费过几年法院不受理

物业费属于债务的一种,只要债权人行使催讨权利,而且你欠交物业费是一种持续状态,则物业可随时起诉你。按《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只要在3年内物业公司向你征讨过,就不会丧失胜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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