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登报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合同的程序
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
法定情形具体包括:(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当事人一方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合同当事人一方拖延,并且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约定情形主要看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内容,其中是否有可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条款,若有,则可依据相关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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