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1、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即根本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方违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可以在一方违约时解除合同,但需符合下列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
2、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
3、一方经催告后仍打算违约的;
4、法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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