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买房
拿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买房一般属于父母财产,若子女明确表示购房系赠与其父母的,则算作父母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若子女购房的目的是供父母居住,则其财产所有权仍属子女,在离婚时需将房产进行相关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给女方的礼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方的礼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礼金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习俗给付彩礼金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父母赠与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夫妻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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