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电动车肇事驾驶人因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被警方刑拘。
据了解,1月10日晚,市民林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从锦湖后岸村驶往桐浦浦西村。当晚20时5分许,车辆行经桐浦澄头村89号前地段时,车头碰撞一行人车某,造成车某重伤。该交通事故中,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林某负主要以上责任。林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昨日被刑拘。
据统计,2014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伤亡交通事故112起,占全部伤亡交通事故的30.6%;死亡17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9.8%,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交警提醒,不少市民认为驾驶电动车即使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也不会有大的责任,从而掉以轻心,导致电动车肇事事故频发。其实,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是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否则一旦触犯法规都将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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