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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共同声明》,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这是中德两局双边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
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即可以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受理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加快审查后续申请。
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仅包括常规PPH,不包括PCT-PPH。届时,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或者按照《在德中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DPMA提出PPH请求。该项目试点为期两年,截至2014年1月22日止。
中德PPH试点的启动,对于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海外尽快取得专利权将起到积极作用。
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的,请访问http://www.sipo.gov.cn/ztzl/ywzt/pph/了解相关要求;申请人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出PPH请求的,请访问http://www.dpma.de/english/patent/procedres/pph/获知相关要求。(田宏
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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