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多久去做伤残鉴定
受伤一个月左右做伤残鉴定。治疗终结后做,一般为出院后一个月左右。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在司法鉴定部门做。但最好不要自己做,最好是在交通事故赔偿进入法律程序后通过法院委托做,因为一般情况下,自己做的到了法院程序中,对方不予认可的,但你们可以去问问具体能否构成伤残或是几级伤残等情况。
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时间、程序、机构问题,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三、伤残鉴定后如何赔偿?
伤残鉴定后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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