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工作人员是与老板共同犯罪的共犯、从犯,一样会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根据其在赌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
一、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要件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是:
1、开设赌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2、开设赌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3、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等。
开设赌场罪的处罚标准是:
1、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中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三、开设赌场从犯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从犯的入罪标准是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
1、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2、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3、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4、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5、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开始赌场重犯量刑如下: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博数累计达到20万元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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