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②广州市户口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最近半年连续缴存公积金证明);
③非广州市户口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提供最近1年连续缴存公积金证明);
④符合购买首期付款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的30%;
⑤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⑥签订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流程如下:
①通过按揭公司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向经办银行提交申请资料,并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②银行对《审批表》及其有关资料进行初审;
③经办银行将资料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终审意见退还经办银行;
④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手续,出他证后由按揭公司交与银行申请放款;
⑤银行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放款规模(额度);
⑥公积金中心收到银行送来的抵押合同后,向银行划款,并由银行划款给业主。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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