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主要有:1、小产权房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3、小产权房的产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小房产权政策如何
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有: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试点处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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