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的含义一致吗
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的含义不一致的。追诉时效是针对犯罪人的时效,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诉讼时效是针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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