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证明
兹有我村居民XXX;身份证号XXX;家庭地址XXX;于XX年XX月XX日身故,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分别为: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与被继承人的关系XXX;生存状况XXX。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与被继承人的关系XXX;生存状况XXX。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与被继承人的关系XXX;生存状况XXX。
以上继承人为截止被继承人身故时,仍生存且身份、关系有效的全部继承。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X。
日期XXX。
村委会可以开未婚证明吗
”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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