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三种方式:
1、经双方共同协议,达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不可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无故违约不必要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继续保持合同原有效力明显不公平,根据情况变更原则,受损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以下后果: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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