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无效的五个条件
时间:2023-06-26 20:55:36 2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拍卖无效的五个条件:

1、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

2、买受人不具备法律的竞买资格;

3、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的竞买条件的;

4、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5、对司法解释没有列举的其他情形,必须符合严重违反拍卖程序并对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造成内部人竞买或者造成价格过于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损害当事人的价格,这样的拍卖才应当予以撤销。

一、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司法拍卖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竞买者一般要首先向指定单位或者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大体上就是首付款。

第二,取得竞拍资格后,竞买人要及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填写相关贷款申请表等待银行审批。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资料后进行申请,并把结果及时告知申请者。

第三,法院知悉竞买人贷款意愿后在法定的工作日内,指定联系人告知贷款银行拍卖成交信息,并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协助竞买者办理房贷。

第四,银行在收到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再次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并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等,并通知竞买者。

第五,竞买者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银行会将贷款部分金额直接打入法院指定的账号。

第六,法院向贷款银行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同竞买人一起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完成产权转移。

第七,在完成产权转移后,银行完成全部贷款发放并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法院,整个贷款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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