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二、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在村民间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房屋转让给村外的其他人,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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