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卖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二手房卖方违约责任有如下:
1.支付违约金,在出卖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因出卖人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买受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出卖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三、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要求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要求: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3.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4.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5.买方最好见房主本人;
6.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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