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一般会有补贴,国家民政部门救灾时会妥善安置灾民,维持灾民的基本生活,国家会根据受损情况进行援助、救济。另外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害承担。
商品房受自然灾害破坏损失由谁承担
1、房屋未交付,业主损失由发展商承担。没有交付的房屋毁坏/损,由于房屋风险没有转移,其主要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对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而言,由于合同已经无法实现而解除。购房款应该全部返还,造成的其他损失理论上应该双方分担。还没有交房的楼盘,购房者不用担心,通常出现了问题都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在交房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可以选择拒绝收房。所以,主动权掌握在我们业主手中。2、已收房并办理了按揭,债权关系仍存在。目前购房者中,按揭买楼的比例占了一半以上,更多的业主关心的是正在供楼的房屋如果在灾害中受损后如何处理,从法律上讲,房屋只是按揭贷款的抵押物,抵押品的损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银行仍会继续追索贷款人的剩余贷款。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