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条例》中关于吸毒人员强戒期限为3-6个月的规定,戒毒所以“周”、“月”为时间单位,开展戒毒人员躯体脱毒、心理干预工作,充实戒毒人员所内的生活内容。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邀请心理、卫生专家为戒毒人员讲授心理健康及毒品诱发的重大疾病防治知识。
戒毒所会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心理状态的不同,民警为戒毒人员“量身定制”多种治疗方法。
强制戒毒的情形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违法乱纪行为的管辖问题是很好确定的,因为有违法行为实施地的公安机关来处理吸毒行为是最为简洁方便的。不过,像吸毒这种情况有可能不是简单的治安拘留几天就能戒掉毒瘾了,很多人在出了拘留所之后还会想方设法的购买毒品,遏制毒品的根源才是关键所在。
《戒毒条例》第十一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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