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补办结婚证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书、原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第二次起诉离婚需提供生效证明。
无法补办结婚证的话,就无法起诉离婚。无论是选择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协商,还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结婚证都是必须准备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交起诉书及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法院出具生效证明。
离婚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离婚需要哪些证据材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 双方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及与申请人同住的另一方的身份证件。
2. 户口簿: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3.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离婚登记申请书和双方当事人签署的离婚协议。
4. 财产清单:需要提供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清单和清单核验结果。
5. 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签署的离婚协议。
6. 调解书: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
7. 判决书: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8. 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涉及家庭暴力、赌博等证据。
准备好上述证据材料后,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无法补办结婚证的话,就无法起诉离婚。准备好离婚所需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生效证明。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在离婚过程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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