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看派出所笔录和监控录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所以是这是辩护人的权利,完全可以要求查看笔录和讯问监控。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的证据形式,因此监控录像作为一种证据,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凭证明都可提取包括律师,凭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也可以提取这些在三大诉讼法均有明确规定。但不管是谁提取,都必须留下证明,这样你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实践当中,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有权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但是,律师不具有强制权,对方不配合,律师可以申请法院或者相关司法机关调取。
派出所笔录多久消除
笔录会存档备查,不会被销毁。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要装入案卷或者档案长期保存,不得自行销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责任。除非不成案的询问笔录,但这类笔录的销毁,有严格的规定。
做笔录,并不一定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就毫无影响。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去做笔录,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如果是当事人身份,传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案件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个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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