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的被拆迁户遇到了拆迁的难题!居住了二十年的老宅面临拆迁,拆迁方给的补偿价是5000元每平,但是周边最便宜的房子都是在7000了。这样来看,被拆迁户之前一家三口居住的60平的房子,现在只能买得起40多平。被拆迁户多次协商,最后却迎来了断水断电,强迫搬离的窘境。
律师分析:
从案件中被拆迁户的遭遇,我们发现至少存在两处违法的地方
第一个是补偿不合理,明显降低了原居住人的生活水平。
之前被拆迁户一家三口住在60平的房子,现在40平的房子怎么住得下三口之家?这还是在不算上装修和搬迁费用的前提下,这个补偿怎么叫人接受?
第二个是断水断电,暴力逼迁。
水电公司受到相关单位的施压完全不顾及和居民间的供水供电权利义务关系,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停止供水供电,严重影响到了被拆迁户一家的生活。
我们来看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关于房屋的补偿,其中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安置的费用的补偿,还规定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所以,从规定来讲,拆迁方给被拆迁户每平米5000的价格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禁止采取暴力、胁迫、中止供水供电的措施逼迫被征收人搬迁。但是案例中的拆迁方,完全视法律为摆设,完全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严重侵害到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遭遇违法拆迁时的救济途径:
1、针对补偿不合理的解决方式。
第一,在收到房屋评估报告的时候及时的申请复核鉴定。房屋评估报告直接反映了我们的房屋价值,我们收到房屋评估报告,觉得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在收到报告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对于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十日内向申请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第二,在收到补偿决定的时候及时的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很多被拆迁户以为不签字,拆迁方就拿他们没办法了,最后遭遇到司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赋予了拆迁方一个司法强拆的权利,我们的被拆迁户在拿到补偿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诉讼不复议不搬迁的,拆迁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所以,补偿决定是我们争取提高补偿的最后一关,错过了在这之前的维权时点,一定要把握住最后一次机会。
2、针对拆迁方断水断电,暴力逼迁的处理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禁止了暴力拆迁的行为并规定了拆迁方暴力拆迁的法律责任。对于暴力拆迁,我们的被拆迁户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拆迁,几家欢喜几家愁,最后获益的一定是那些主动争取的人。我们很多被拆迁户习惯了压迫的生活,因为拆迁方的逼迫,草率签字,拿到不公平的补偿后只能诉苦无门。但是一味逃避和忍受起什么作用呢,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我们就应该及时地利用它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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