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期限为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之内。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转让经过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二、挂牌公司跟上市公司的区别
1、目的不一样。
企业上市是以融资为目的的、因为上市的同时必须发行新股、也就是上市时会有很多人购买了新股(打新股)、这些钱将自动进入上市公司账户、由此上市公司就可以达到融资目的。
企业挂牌是以规范化运行为目的的、因为挂牌同时绝对不允许发行股票融资、企业挂牌后除了受到很严格的监管以外、是没有更多收益的(很多企业试图通过挂牌现实自身运行规范、进而开展融资、但大部分达不到目的)、所以绝大部分挂牌企业会衰退或死亡(监管严了却没钱)。
2、监管、执行、运行机构不同。
国内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执行机构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行机构是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律所等。
国内挂牌公司的监管机构是各地政府、执行机构是各地股权交易所、运行机构是股权交易所自行指定的机构。
3、核心法律、法规不同。
中国上市公司最主要遵循的法律是《证券法》、由国务院联席会议直接执法(公检法都在)。
挂牌公司最主要遵循的法律是《公司法》、由当地公检法执法。尽管公司上市和挂牌表现形式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本质完全不同、除了以上三点外两者实际上还有很多区别、请大家必须认真辩识。
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是上市、新三板和各地股权交易所都是挂牌,海外也是一样。例如:美国纽约、纳斯达克主板就是上市、OTC和粉单市场就是挂牌。
一般情况下、上市是指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在中国、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股票买卖的公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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