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之成立条件如下所述: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国家公职身份之人,即所谓“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心理状态: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其心理态度仅能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乃是国家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犯罪客观要件:在实质判断层面,该罪客观方面所呈现出的特征在于行为实施者运用职务上的优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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