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地产纠纷的案件中,原告应根据诉讼标的数额的高低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若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则每宗案件需支付50元的基本手续费;倘若争议金额超过了这个数额且未达到50,000元的区间,超出部分将按照4%的比例进行收费;如果争议金额达到了50,000元及以上但尚未达到100,000元的区间,超出部分将按照3%的比例进行收费;当争议金额超过100,000元但尚未达到2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2%的比例进行收费;而当争议金额超过200,000元但尚未达到5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收费;当争议金额超过500,000元但尚未达到1,0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费;最后,当争议金额超过1,000,000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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