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交通事故住院期限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时候,受害人住院要多长时间法院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依据受害人的伤情而确定。交通事故伤者的住院期限通常以主治医生的诊断建议或法医门诊部出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书》的结论为标准。即治好病为止。
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怎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交通事故证人有用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旁观者,能够被称之为证人,而证人的证言,在交通事故中,是有效的。但根据在场的摄像头、行车记录仪,一个甚至多个旁观者的证词中,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假设说证人的证词有误,在通过摄像头、行车记录仪中的数据显示与证人的证词相冲突时,以电子证据为准,并将对伪证人冠以包庇罪名受到法律制裁。
受害人与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因现场证据销毁的情况下,两人经过多次争执、旁人无法介入其中,证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出庭作证,受害人不得以红包、贿赂、恐吓等行为逼迫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享受自主权利。
在交通事故由于电子证据模糊、无法判定事故责任的行为下,以在现场旁观者3人以上的行为认定为主,在法律中,在电子证据无法判定责任时,证人如仅为一人,法官不可因为其证人的一人之词判定事故责任,做出有失公平的行为。
对于受害人与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发生肢体冲突,应前往医院治疗,并根据医院结果,若受害人具有多处损伤,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全数承担受害人的所有医疗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交通违法行为人不能再受害人住院期间对受害人实施二次伤害行为,并不得对受害人家人进行恐吓、贿赂等行为。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证人,一旦被判定为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必须真实,并深知个人的行为将为当事人带来相关影响,在证人即将出庭前,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有权利对证人实行监控权,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直至出庭结束。
在司法机关因证人的证词得到有力证据时,该交通事故所判定的结果有效,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证人若发生任何安全及其他事故时,可申请公安执法人员的保护。
当然,如证人在私下已经接受交通违法行为人暗地里贿赂、恐吓等行为,成功隐瞒司法机关,导致案件审理完毕,违法行为人获益,受害人可提起诉讼,并申请暗查,将所有已掌握的数据,比如录音、电子探头、事发现场视频、旁观者证词,对案件要求重新审理,请求司法机关重新做出案情判定。
在司法机关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人存在隐瞒、欺骗行为时,有权派出公安执行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抓获,并对案件重新审理,证人如因各种原因做出隐瞒新、欺骗性证词,证人行为已经触犯包庇罪,将视案件情况,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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