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海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初审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收件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3、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1个工作日)
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分管负责人审批
5、分管负责人签署同意上报意见(限1个工作日)
6、承办人邮寄上报全部申请材料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限1个工作日)
二、北海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初审受理条件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
第十九条第二款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注销登记条件:
(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北海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初审办理地点
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驻单位综合窗口47、4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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