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协议怎么办理
1.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中条款的平等性和公正性,夫妻双方需要共同自愿重新签署新的离婚协议书,同时将新的协议书交付至公证机关进行公平处理。这意味着在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即便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也可通过修改或补充离婚协议来满足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无过错一方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如遇离婚双方在拟定财产分割协议之时,其中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不公平行为之制约,夫妻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裁决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应予变更甚至取消。一旦法院宣布其裁定结果,夫妇双方均需按照裁定执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经查证在制定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无欺诈、胁迫现象发生,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以判决书形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有赡养义务吗
离婚之后,子女对于生身父母仍然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关于这一点,虽然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但是他们所承担的赡养责任并不会因此而减少或者消失。
赡养涉及到子女们在物质以及经济方面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子女作为赡养者,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尽其所能地满足老年人们在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顾以及情感安抚这几个层面上的需求,同时也要特别关注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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