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前已明确归属的财产为婚前财产,再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所得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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